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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公告
时间:2021-01-08 16:35:14
来源:自然资源局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》(国办发【2019】8号)文件要求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精简优化流程,提升便民利民服务。现我“中心”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,在申请人(权利人)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,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在下述时限内办结:
一、查封登记、抵押注销登记、更正登记、查询登记等7个事项1小时办结。
二、抵押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。
三、一般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。
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、实地查看、权籍调查的登记业务,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。
服务热线电话:0370-3036136
2021年1月4日